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日期:2013-10-31来源:转载点击:643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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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年至2015年的通知

楚政办通〔2011〕1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年-201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年-201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楚雄州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联合协作、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科普设施不断发展,科普资源逐步丰富,教育培训与科普活动广泛开展,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科普事业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大,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我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十二五”时期是我州实现富民强州宏伟目标的关键5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楚雄州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提升包括社区居民的5大重点人群的公众科学素质。因此,必须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纳入我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职责进行长远规划,全力打造社会化科普工作新格局,为实现楚雄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二、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堡”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富民强州这一宏伟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进一步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加快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素质基础。

发展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显著发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基本建成,我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深入贯彻落实。突出工作主题,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宣传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创新创造、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与普及力度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形成多层次、便民有效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资源集成和有效利用得到加强,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社会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三、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在“十一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基础上,“十二五”时期对重点人群实施五大科学素质行动。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启迪科学思维,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工作措施:

――将科学启蒙教育融入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幼儿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发展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和认知能力。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开展科学课程改革实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课堂教育对于提高学生科学素质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注重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追求真理、勇于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质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继续推动社会力量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推行职业技术学校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国际劳务输出。

――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科技骨干教师培训。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科学工作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组织质量,不断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的水平。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过程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科学上网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等常规教育活动,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加大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工作力度。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中小学生走进科研院所、走进科普教育基地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中小学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与培训活动。

――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家长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鼓励家长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探究、科学学习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未成年人亲近自然的情感。

主要责任部门:州教育局、团州委、州科协。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应对突发事件,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并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乡土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党员、妇女及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主要措施: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成农村科技普及推广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对科技单位,下联广大农户,是农村引进、吸收、消化、推广先进技术的新载体和重要的组织形式。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农民学文化、学科技,获取致富本领、交流思想感情、学习先进生产技术、掌握科学生活方法的“大学校”。

――建立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大中专院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专家乡村讲堂、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双学双比、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

――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紧密结合全州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电力、通讯、城市建设等领域及劳务输出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提升农民技能水平。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帮助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积极推广科技110、专家热线、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下乡入户、科普示范村、科普带头人、“三农”网络书屋、科普小电影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农业科技人员“常下乡,常在乡”、包村联户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科普示范村等惠农工程。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完善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乡镇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大力开发利用农业信息资源,推进农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深入开展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工作。继续加强“站、栏、员”建设。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组织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发挥科普宣传员和大学生村官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形成动员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

主要责任部门: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科协。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委、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安监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水务局、州扶贫办、州移民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主要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管理。在企事业中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鼓励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企业技术(工程)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实施培训技师评估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由重数量型向重质量型转变。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影响力。用人单位加强对科学素质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州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培训烟草、冶金化工、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文化旅游、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城镇妇女创办家政服务业、推动妇女小额提保贷款财政补息政策的落实,支持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科技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把学术交流活动作为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平台,积极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成果转化、信息咨询、专题调查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

――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 

――引导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大力引进人才。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社团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参与技术攻关,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和项目合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

主要责任部门:州人社局、州安监局、州总工会。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住建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科学管理水平。

――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建设,培养、吸引、开发高层次创新人才。

主要措施:

――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贯彻落实“十二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公务员培训纲要》,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科学精神,掌握科学决策方法,提高管理水平。构建开放多元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推行系统化、套餐式的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把当代科技知识概论作为新的内容纳入课程体系。

――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战略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受训人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在公开选拔、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开选拔和公务员录用工作中,增加测查科学素质内容的比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跟踪调研,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

――以各类干部培训院校为阵地,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组织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保证科学素质教育有一定的时间安排。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现代科技讲座和各类科普活动。

――发挥科技人员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在党委、政府决策中注重参考科技人员的建言献策;组织科技人员对重大项目进行决策前的研究与评估;加大科技人员的建言献策力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在决策中接受科学素质教育,提高科学素养。

主要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环保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主要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探索社区科普工作新模式,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和发挥科普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等功能。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协会、街道科普小组等基层科普组织和社区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办“社区科普大学”,以不同的人群教育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科普文明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主要责任部门:州民政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委、州环保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安监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基础工程

配合上述行动计划,“十二五”时期建设完善五项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主要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主要措施:

――提高教师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在职教师的培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把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职教中心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作为重点。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的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促进教学方法手段的变革,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的容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缩小城乡学校数字化差距。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农村书屋、社区科普活动室等的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主要责任部门:州教育局、州人社局。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主要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现有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主要措施: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

――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科技馆、博物馆等各类科普设施,在科技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期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大力发展科普旅游产业,推动科普旅游资源的开发。充分利用我州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积极探索科普与旅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大力发展科普旅游。完善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特色旅游区的科普设施,在旅游景点增加科普宣传内容,积极打造科普旅游线路,实现科普与旅游的紧密结合,让公众在游玩、休闲、娱乐中,体验、接受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积极参与“桥头堡”建设,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联系,推动我州与东盟国家的科普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与东盟国家开展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合作机制,加强科技场馆的交流,积极吸取东盟各国的科普工作先进经验。

主要责任部门:州科技局、州科协、州文体局。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安监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拓展和丰富科技传播的渠道和平台。

主要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宣传报道的内容和篇幅,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加大对科普网站的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提高媒体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增强坚持科学态度、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的意识。

――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扶持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建设。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主要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州广电局、州文体局。

参与实施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主要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州整体布局。

――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主要措施:

――加强对全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宏观指导。贯彻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建设各类特色科技馆和博物馆。充分发挥好州博物馆、州科技馆、元谋人博物馆、禄丰科技馆等现有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功能和作用,积极推动各类科技场馆在各县市的合理布局,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具有特色的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加强科技馆展览和教育活动的设计策划,增强科技馆的展示和教育功能,提高科技场馆的参观率。鼓励、推动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特色)或产业科技类场馆。在有条件的县市配备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社区、农村、学校和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发展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县市级科普基地,建设不同功能的行业科普基地,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进一步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家长学校、文化宫等增加科普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依托现有社会设施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推动县市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在60%以上的行政村和80%以上的社区建立科普活动站(室)和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有条件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主要责任部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州科协。

参与实施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卫生局、州林业局、州农科院、州气象局、州旅游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主要任务: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主要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回乡知识青年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函大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培养、选拔农村科技人才。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把学术资源引入企业,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主要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科协。

参与实施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民委、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安监局、州林业局、州农科所、州气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各地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建立主要责任部门和参与实施单位分工合作机制。根据《纲要》明确的五大主要行动、五大基础工程等工作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分别明确为主要责任部门和参与实施单位,负责十个方面工作的实施。主要责任部门积极带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实施工作,还要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其它参与实施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参与实施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实施工作。

(二)工作制度

——发挥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办公室设在州科协,主要职责是总结半年和全年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汇总统计报表,办好《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简报》,筹备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开展督查调研,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各县市的联系,推动各部门各县市落实相关任务。

——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一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并由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总结和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实施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

――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领导小组每年6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科协)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每年12月底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障条件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在“十二五”期间,州级科普经费达到每年人均1.00元,县市级科普经费参照州级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督促检查。各县市和各成员单位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州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监测评估。贯彻执行国家制定《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推动公民科学素质状况监测指标体系的建设工作,参照国家监测指标体系制定我州科普监测评估体系。“十二五”期间至少进行一次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为定量、定性分析我州科普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

――宣传表彰。大力宣传《科学素质纲要》、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工作进度

——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各县市制定本地“十二五”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召开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会议,对“十一五”期间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十二五”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深入实施。2012年-2014年,继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制定措施,推动机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相关措施;总结经验,加强监测评估,指导各县市、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组织开展督查;研究制定“十三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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