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3-10-31来源:转载点击:2042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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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楚雄州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7〕7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楚雄州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我州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以下简称州农函大)在提高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函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农函大是以服务“三农”为办学宗旨,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培训原则,普及推广农村科学技术,提高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成人业余教育事业。楚雄州农函大自1993年成立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农村“养得起、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科协牵头、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走出了一条具有彝州特色的农民致富教育之路,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大力培训中青年农民,尤其是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经纪人、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中学在校学生。积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养一批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的高素质农民,对于发展现代农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函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发挥农函大在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

 

二、农函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办学宗旨,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全面普及和推广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增强非农就业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目标任务: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十一五”期间,计划培训6万人以上,每年结业约1.2万人,其中农村党员、基层干部要达到30%以上。通过培训,使受训农民每人掌握1-2项实用技术,培养一批新农村建设科技致富带头人,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使农民学员家庭收入有明显提高,帮助贫困学员摆脱贫困。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函大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保障机制

“十一五”期间,州级财政每年预算40万元农函大专项经费;各县(市)财政也要预算一定的办学经费,解决本地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州、县(市)各联合办学成员单位,要根据当年“联合办学”的专业和人数,尽力给予资金支持;各办学乡(镇)要为农函大办学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经费支持。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经物价部门核准,可向学员收取一定学费。所有办学专项经费,都要对口拨入农函大办学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农函大办学水平和效益

1、创新办学模式,拓展培训内容。要把长期与短期培训结合、普通班与提高班并举,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业机械修理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与家电修理、裁缝、家政服务、刺绣、电脑等非农专业的技术培训相结合,创新办学模式,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教学,满足多层次需求,增强办学的吸引力。

2、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要加强与教育局、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努力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学习培训效果;要加强学员的实作指导,帮助解决学员在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做到“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员运用科技的能力。

3、稳定办学规模,强化制度管理。要认真贯彻“巩固完善提高,积极稳步发展”的方针,巩固现有办学规模,完善办学体制和机制,在遵照省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使教学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科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4、做好跟踪服务,提高社会效益。各级科协和农函大办学机构,要帮助结业学员申报农民技术职称和申办《绿色证书》;要帮助解决或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结业学员在生产实践中出现的技术难题,以及在产业开发、技术设备、生产资金、申办证照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要认真总结运用科技致富成效显著、带动周边群众面广的优秀学员实践经验,以典型引路,增强科技致富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社会效益。

(三)建立健全四级办学机构

1、州农函大:全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是省农函大分支办学机构,聘请州级有关领导担任名誉校长,州科协主席任校长兼法人代表,设副校长1-2人,配专(兼)职工作人员2-3人,下设教务处和财务后勤处。主要职责是确定我州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管理措施、筹集办学经费、研讨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活动、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建立学籍档案等。

2、县(市)农函大分校:全称“楚雄州农函大××县(市)分校”,是州农函大分支办学机构,业务上受州校指导和管理,聘请县(市)有关领导任分校名誉校长,科协主席任校长,配专(兼)职副校长1人,工作人员1-2人。在县(市)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州校的计划制定本县(市)实施方案。落实辅导教师、组织招生、开学、领发教材、面授辅导、实作指导、考试考核、颁发结业证书、做好工作总结、经验交流、表彰奖励以及结业学员的学后跟踪调查服务。

3、乡(镇)农函大辅导站:全称“××县(市)农函大××乡(镇)辅导站”,是县级农函大分校的派出机构。站长由乡镇科协秘书长担任。在乡(镇)党委、政府导下,完成县(市)农函大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好结业学员的跟踪服务工作。

4、行政村(社区)农函大培训点:全称“××县(市)××乡(镇)××村(社)农函大培训点”,是乡(镇)农函大辅导站的基层办学单位。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班主任,在村(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本村委会(或自然村)农函大的招生和办学任务。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函大工作机制

(一)建立农函大“联合办学”协调领导小组

成立楚雄州农函大“联合办学”协调领导小组。由州委分管科协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州科协、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烟草公司、科技局、民政局、民委、扶贫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民局、创新办、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州科协,科协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农函大校长。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农函大实行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明确“联合办学”成员单位的职责

科协:是农函大办学的牵头单位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农函大各级办学机构,积极完成农函大办学任务;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农函大工作,积极与联合办学部门联系和交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各方共同办好农函大。

组织部门:发挥好乡镇党校、农村党组织活动阵地的作用,为农函大办学提供远程教育设施,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干部参加农函大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

教育部门:指导农函大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改革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设置专业、编写教材、改进教学方法,为农函大提供教学场所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开展“农、科、教”结合试点,在农村中学学生中开办农函大教学班。

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农函大办学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农函大办学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该教育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增加投入;检查监督办学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农业、烟草、畜牧、林业、水利、科技、扶贫、民政、民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创新办、移民、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都要派出优秀的科技人员担任农函大相关专业的辅导教师,把针对农村不同人群开展的各种农村科技培训与农函大培训结合起来,整合培训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培训效果。

(三)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科协、农函大各级办学机构、“联合办学”各成员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对农函大办学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学员中运用科技致富和带动群众致富的能手及主要办学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扩大农函大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农函大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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